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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辦理刊登行政院公報作業及查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秘新字第1010203291號 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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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使本部及所屬機關於辦理公報刊登行政院公報作業及查核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要點。

二、公報刊登內容應確實依行政院公報管理及考核要點第六點規定,確認屬公報刊登範圍始辦理送刊。應刊登公報範圍如下:

(一)  法規命令:

1. 中央法規標準法之命令(以條次方式呈現,使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所列七種名稱者)及指定法規施行日期之令。

2. 有法律授權依據,具對外效力,需踐行預告程序及送立法院查照之非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所列七種名稱之法規命令。

(二)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

(三)  公告及送達:

1. 公告,包括下列事項:

(1)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之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2)機關管轄變更之公告。

(3)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權限委任、委託之公告。

(4)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舉行聽證前之公告。

(5)依法規應刊登公報之公告事項。

2. 送達,包括依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對不特定人之送達、第八十條規定之公示送達及第一百條規定之一般處分之送達等。

(四)  處分:法規規定應刊登之處分。

(五)  其他:對於原刊登公報事項錯誤之更正,有刊登之必要,應刊登。

三、公報刊登資料之格式依行政院公報管理及考核要點第九點規定辦理。

四、本部刊登行政院公報作業以綜合規劃司新聞及國會聯絡科(以下簡稱新聞及國會聯絡科)為專責單位,負責本部各司、處與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各單位)刊登公報資料及內容格式之審查。各單位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有關聯繫、調查、宣導等事宜。

五、各單位辦理刊登行政院公報文稿及發文之文書作業,應依本部刊登行政院公報文稿送繕表單(如附件一)辦理。

六、公報送刊作業注意事項:

(各單位:

1. 訂定、修正或廢止法規、行政規則時,發布日期應與當期公報出刊日期一致。

2.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預告期間」之起始日,應配合公報出刊日期。預告期間不得少於七日,並統一規定為「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3. 為提供公報資訊網目次英語查詢服務,刊登資料中涉及法規名稱或專有名詞者,應於提要表(附件二)英譯名稱欄位註明該法規 (行政規則)名稱或專有名詞之英文譯名,並於簽文中敘明,會請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協助指正。

4. 法規(行政規則)名稱英譯時,應參考「行政院公報雙語化標準用詞詞庫」(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o),以達成行政院公報英文目次法令英譯之一致化。

5. 各單位承辦人於辦理刊登公報文稿時,應附「刊登行政院公報文稿送繕表單」,於勾選欄勾選刊登類別,將刊登公報文稿(一文多稿)以電子公文稿傳送外,並應上傳正確之附件電子檔,包括發布令(或公告)稿、有關附件(word檔或純文字檔)及提要表,標示附件順序,以利秘書處文書科(以下簡稱文書科)辦理後續發文事宜。

()發文單位:

1.法規及行政規則,文書科至遲應於當期公報出刊前二個工作日中午十二時前,將「預定刊登公報書函」附發布令(包括法規條文或行政規則規定)及提要表電子檔,以電子發文且送達公報編印中心,並應於當期公報出刊日上午十時前,將「送刊公報書函」附發布令之掃描檔,以電子發文並送達公報編印中心。

2.公告、送達、處分、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將「送刊公報書函」附相關函件電子檔及掃描檔,以電子發文並送達公報編印中心。

3.應刊登公報文稿發布令及附件掃描檔由文書科製作,隨同電子文傳送。公報編印中心服務信箱:ego@gazette.nat.gov.tw

4.刊登行政院公報文稿於第一稿及雙()稿發文後,文書科應於上午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五時前將副本持送新聞及國會聯絡科專責人員,辦理公報刊登審查事宜。

七、本部所屬機關應依刊登行政院公報相關規定及本要點,指定專責人員辦理公報刊登及查核事宜。

八、刊登公報查核作業,由各單位及新聞及國會聯絡科依下列規定辦理:

()各單位就應刊登公報事項,應由各單位副主管負責督導,並由各單位專責人員負責宣導。

()新聞及國會聯絡科應依下列規定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刊登行政院公報作業考核要點規定,辦理每月查核及年度查核,並列為年度績效考評之參據:

1. 每月查核:每月依考核指標統計,並登錄各單位公報刊登情形。

2. 年度查核: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彙整前一年度查核資料提要表報行政院研考會。

九、有關刊登行政院公報流程及範例,得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專區下載或至本部知識管理系統(KMS)知識地圖/共享文件區/綜合規劃司/新聞及國會聯絡科/行政公報刊登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