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目的: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協助國民中小學教師暸解教學
優劣得失,引導教師改進教學,以提高教學效果,達成教學目標,特
訂定本說明。
二、辦理單位: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國立大學校院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三、實施原則:以形成性評鑑為主,未涉及教師績效考核及不適任教師之
處理。
四、試辦規模:採漸進方式分期辦理
(一) 第一期:採小規模試辦方式,建立成功試辦學校範例,再參據範例
推廣試辦學校範圍,並請具有試辦經驗縣 (市) 政府,依現有試辦
規模提報試辦學校數,未具有試辦經驗縣 (市) 政府擇定自願參與
試辦之學校三所至五所辦理。
(二) 第二期試辦規模:依據第一期試辦計畫成效,評估擴增參與本試辦
計畫之學校數。
(三) 第三期試辦規模:縣 (市) 政府全面推動本試辦計畫。
五、評鑑結果運用:
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小組對評鑑結果應予以保密,非經受評教師本
人同意,不得公開個人資料,並對其評鑑結果應予適當之回饋和協助
,其規定如下:
(一) 評鑑結果對於教師個別需求,由學校提供適當協助。
(二) 評鑑結果對於整體性教師成長需求,由縣 (市) 政府提供學校內外
在職進修機會。
六、相關配套措施:
(一)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才培育規劃方案將分成規劃推動知能研習、初
階培訓、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及講師培訓等四個部份辦理 (宣導手冊
第六頁) 。
(二) 教師專業評鑑規準網址 (宣導手冊第四頁) :http://www.edu.tw/
EDU_WEB/Web/EDURES/index.htm (教育部/教研會/電子公告) 。
(三) 教學輔導相關資訊網址 (宣導手冊第七頁) :http://mail.meps.t
p.edu.tw/~unit13/mentor.htm ;臺北市大橋國小「發展性教學輔
導系統」網址:http://163.21.34.132/main.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