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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參字第0970072802C號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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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本標準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依附表之規定。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