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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參字第0970072802C號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 立法理由.txt
0951130立法理由.pdf
圖表附件:
附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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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 1 條
本標準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依附表之規定。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