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本要點依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推動生物及醫學科技人才培育先導
型計畫訂定之。
二、目的
推動生物及醫學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於大
學校院設立教學資源中心,建立資源共享平台,營造優質之教學環境
,有效整合及運用大學校際資源,並對國內生物與醫學教育,發展跨
校性整合及產學合作,協助學校提升及改善教學品質。
三、補助對象
公私立大學校院。
四、計畫期程
配合相關中程綱要計畫之規劃,全程計畫以四年為限,細部執行計畫
期程以十二個月為原則,由本部逐年審核補助。
五、補助基準或原則
(一)本要點之補助,採全額補助,為協助計畫推動之相關經常經費,得
編列主持人一位,專任助理一位。
(二)支用之項目限制:相關經費編列及支用標準,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
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編列支用。
(三)本要點補助之學校,以已參與本計畫並成立教學資源中心者為限。
(四)受補助學校,除協調成立及規劃具特色領域之生物技術產學合作教
育中心,擔任該項特色領域之產學合作教育計畫彙整窗口,並輔導
具發展潛力之夥伴學校進行規劃外,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教學改進中程方案之形成:負責協調各夥伴學校參與特色領域之
運作,統整提出該聯盟教學改進總計畫中程綱要,及各夥伴學校
分年度之個別型或整合型教學改進計畫(計畫書內容應包含前期
計畫執行成效)。
2.辦理年度計畫申請及自評:依審查修訂後之總計畫中程綱要,協
調各夥伴學校提出年度教學計畫詳細內容。彙集及統整該特色領
域教學計畫,辦理年度計畫自評,並於規定時間內,將申請計畫
書及自評報告表等資料,送交計畫推動辦公室,俾利其彙整及召
開後續之複審會議。
3.負責推動教學資源中心策略聯盟整合型計畫,建置各項教學改進
計畫成果資料庫,並與計畫推動辦公室網站相連結。
4.形成性評鑑及次年度計畫申請:彙整本校及各夥伴學校提出之年
度計畫執行成果及辦理教學資源中心執行績效檢討,於規定時間
內,將該中心之年度計畫成果精簡摘要、績效檢討表及次年度計
畫執行摘要,繳交計畫推動辦公室。
5.協助實務教學資源累積及擴散:視其計畫群組之年度計畫成果運
用價值,建置該特色領域之教學資源網站,並與計畫推動辦公室
之網站進行連結。
6.生物技術特色領域策略聯盟之夥伴學校,由各大專校院相關系所
有意願發展該特色教學之學校,自行加入該聯盟。高中職學校得
加入該教學資源共享環境。
7.得編撰發展重點領域課程教材。
8.得辦理其他可促進國內生醫重點領域科技及應用教學相關之配套
活動或計畫。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作業:於當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提出當年度執行成果及翌年度計
畫書;其實際申請期限依本部之公告辦理。計畫書格式得至本部顧
問室之電子公告欄 http://www.edu.tw/EDU_WEB/Web/CONSULTANT/
home.htm 或 http://abep.sinica.edu.tw 網站下載。
(二)審查作業:
1.審查方式:由本部邀集產業界、學界及研究界相關學者專家召開
會議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學校簡報。
2.審查內容:
(1)整體規劃是否符合本計畫之目的。
(2)是否有助於領域之教學資源整合,與夥伴學校之聯繫、協調、
互動關係是否良好。
(3)當年度計畫執行成果。
(4)翌年度計畫規劃內容。
(5)是否支援師資、設備較不足之學校進行教學。
(6)經費編列是否合宜。
七、經費請撥與核銷
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八、補助成效考核
(一)考核重點:
1.審查成果計畫:教學資源中心當年度計畫期中及期末成果報告書
。
2.成果推廣:辦理教學成果觀摩研討會,公開展示各計畫執行成果
(本計畫各教學資源中心執行成果以全球資訊網(WWW) 方式公
開),並由各校授課教師報告執行情況及績效。
3.其他:受補助學校對各項行政程序(領款、報銷、繳交相關資料
、參與成果研討等)之配合度,列為審查考核指標之一。
(二)考核時間點:每年度計畫結束前二個月開始作業。
(三)成果報告:當年度計畫結束一個月前(十一月三十一日前)應繳交
一份計畫成果報告書,由本部考評之,考評結果作為以後年度是否
繼續補助及補助額度之參考,必要時得要求更換中心學校;全程計
畫結束應繳交一份總結案報告書。
九、其他
(一)獲補助計畫執行成果(如教材等)之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學校及教
師所有,本部得要求其無條件提供各計畫參加由本部辦理之相關學
術及推廣教育活動。
(二)計畫執行期間及最終成果產出,如涉他人智慧財產權,計畫執行人
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本要點未盡事宜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依本部相關函文、公告或核定
通知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