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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教育資料室資訊典藏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臺研字第1010192133號 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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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檢送「教育部教育資料室資訊典藏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一份。
辦法: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就重要教育政策分析資料之典藏及運用需
    要,特設立教育資料室(以下簡稱本室),有系統蒐集、保存及編目
    本部重要施政文案與業務參考書籍及期刊等相關資料,提供本部各單
    位固定存放及同仁查閱利用之處所,並訂定本原則。


二、資料來源
(一)重要施政文獻及檔案:由本部各單位提供重要施政資料送存。
(二)重要業務參考書籍及期刊:由本部編列預算採購後收藏。
(三)有關機關重要出版品:由本部函請有關機關贈送後收藏。


三、資料類別
    以本部重要施政資料、業務參考書籍與期刊資料為主,資料蒐集與書
    刊購置以具有實務參考價值及學術研究參考價值者為優先,並考量具
    代表性及新穎性之原則,包含下列資料:
(一)文書檔案:
      1.本部重要施政資料(以最近五年內之資料為原則,具重要參考價
        值者則不限年限。):
     (1)政策白皮書。
     (2)施政報告。
     (3)施政計畫。
     (4)施政策略方案。
     (5)跨部會重要政策方案。
     (6)政策工作報告。
     (7)對總統府、立法院、行政院或監察院等專案報告。
     (8)重要統計或調查報告。
     (9)重要預算案。
     (10) 法規彙編。
     (11) 重要工作規範或作業手冊。
     (12) 重要政策委託專案研究報告。
     (13) 政策研討會論文集。
     (14) 重要政策會議實錄或論文集。
     (15) 業務簡訊或重要文宣品。
     (16) 本部部次長、主任秘書及一級主管之重要政策簡報、政策專
            題報告或專題演講。
     (17) 年報、統計年鑑等。
     (18) 其他施政相關資料。
     (19) 其他施政相關資料。 
      2.業務參考書籍:由本部各單位依業務需要推薦。
      3.業務參考期刊:由本部各單位依業務需要推薦。
(二)非書資料:
      1.光碟或電腦電子檔案(.DOC、.TXT、.PPT……)。
      2.重要參考資料網址。
      3.媒體資料。


四、資料蒐集方式及程序
(一)單位重要施政文案之送存:
      由本部各單位依送存清冊(如附表一)填列,經單位內審核小組(
      科長級以上人員組成)審核通過,並經單位主管核可後,送本室彙
      整,並加註建議蒐藏意見,陳請主任秘書核定後典藏。
(二)書籍及期刊之採購:
      由本部各單位審核小組研提推薦書單(如附表二),經單位主管核
      可後,送本室彙整,並加註建議蒐藏意見,陳請主任秘書核定,依
      下列途徑採購後典藏:
      1.國際標準書號新書目錄。
      2.聯合目錄及書目網路之資料庫。
      3.各國出版目錄及書評。
      4.重要教育機構、學會或組織出版品目錄。
      5.各科文獻指引及選目。
      6.各科期刊、報紙刊載之出版消息。
(三)有關機關重要出版品之蒐集:
      由本部各單位審核小組研提推薦清單(如附表三),經單位主管核
      可後,送本室彙整,並加註建議蒐藏意見,陳請主任秘書核定,以
      部函向國內相關機關、單位及其他國際組織索取或採購下列途徑之
      出版品:
      1.中華民國政府出版品目錄(國立中央圖書館編)。
      2.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機關出版刊物選目(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
        。
      3.美國政府出版品每月目錄月刊(Monthly Catalog of United S-
        tates Government Publications )。
      4.聯合國出版品目錄(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 )。
      5.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圖書館公報(UNESCO Bulletin for L-
        ibraries)。
      6.現行出版圖書光碟資料庫(Books in Print with Review Plus
        )。
      7.期刊目錄光碟資料庫(Ulrich*s International Periodical D-
        irectory)。


五、本室之資料主題分類表,以中文圖書分類法為原則。


六、(刪除)


六之一、受贈書刊處理
(一)本室得接受一般個人或機關團體贈送書刊資料。
(二)本室保有受贈書刊資料之處理權,包括典藏、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
(三)不列入本室典藏資料之處理:
1.轉贈:具參考價值且資料狀況良好,不適合本室典藏者,轉贈其他單位或本部同仁。
2.報廢:盜版及破舊不堪者,報廢回收。
 

七、室藏淘汰 
(一)為保持室藏書刊之新穎及實用性,維持室藏資料之品質,應依下列
      原則定期整理並淘汰不適用之書刊及資料:
      1.書刊資料之內容不符合本室室藏發展政策者。
      2.過時且無史料價值之小冊子。
      3.已有新版之舊版參考書。
      4.零星單期之期刊或報紙。
      5.殘缺或破損致無法閱讀,且不堪再次修補者。
      6.過多之複本。
      7.各單行本已有彙編者。
(二)前款淘汰之書刊每年淘汰率以不超過總室藏百分之五為原則。


八、國內外館際合作 
(一)本室得視實際需要加入國內外圖書館相關之館際合作,並積極參與
      各項合作業務分享資源,並促進我國圖書館事業之發展。
(二)本室得配合館際合作組織進行合作採訪計畫。但徵集原則應符合本
      室室藏發展政策。
(三)本室無法取得之書刊,或發現書刊有缺頁及缺期者,於不違反著作
      權法及相關法令,得向館際合作組織會員單位複印取得,以補缺漏
      。



九、業務督導及績效考核事項

(一)本室業務由本部綜合規劃司以專人專案辦理,並督導本室各項工作
   之管理及考核。

(二)為提升本部教育資訊典藏運用成效,應依下列事項作為本部綜合規
   劃司及其他單位之業務績效考核,列入本部績效管理部長綜合考評
   參考:

   1.各單位所蒐集送存資料之數量、品質及運用成效。

   2.本室之典藏管理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