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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學生國際級競賽風雲榜網站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部臺教資(五)第1060082478號
法規體系: 資訊及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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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彰顯教育成果、激勵學生學習及參與動機,並有系統建構我國學生國際表現相關資料,展現我國教育成功一面,獎勵教育者之辛勞及成果展現,提升整體教育士氣,特設置學生國際級競賽風雲榜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又為有效建置並管理網站資料,建立資料更新維護機制,以確保網站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特訂定本規範。

二、適用範圍:

()本網站主要呈現學生於國際競賽、國際評比表現成果,並介紹競賽風雲人物,以表彰得獎者奮鬥歷程及心得分享。其他學生於相關國際競賽優秀表現成果,另建置於相關連結之網站。

()國際競賽資料選取以獲本部獎助要點獎勵或升學優待之競賽為主,各主管單位認為所主管其他國際競賽足以表彰學生優秀表現,能納入本網站者,由各主管單位審酌提出該項國際競賽重要性說明、學生競賽成果及具代表性之風雲人物等資料,簽陳部次長核定後納入本網站。

()本規範所稱之網站資料以建置於本部網際網路伺服主機上之資料為限,外部連結伺服器不包括之。

 


 

三、辦理單位及機關:

()主管單位及機關:本部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等相關單位及所屬機關。

()彙辦單位: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四、網站資料編輯、更新、審核及管理維護:

()各單位權責劃分:

1、主管單位:負責網頁內容定期檢視、編輯更新及審核事宜。

各主管單位由科長級以上人員擔任聯絡窗口,定期檢視網頁內容,必要時得由編輯人員編輯上稿,內容包括各類獲獎者之影音及心得等資料,再由各單位聯絡窗口至網站後台勾選審核通過。

2、彙辦單位:負責人員與帳號之管理、相關單位之聯繫,及系統正常運作之維護。

 ()各主管單位前目人員之姓名、職稱、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應送本網站彙辦單位建檔,俾利人員與帳號之管理,及相關事宜之聯繫。

()資料編輯更新及審核流程:

1、編輯更新:由各主管單位編輯人員定期更新,以每半年更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即時編輯更新;網頁資料更新應將網頁更新位置、更新內容及相關附件簽奉核准後,由單位編輯人員登入後台更新資料。

2、審核流程:由各主管單位聯絡窗口檢視確認更新資料之正確性後,即時審核通過更新資料以顯示於前台網頁。

()資料管理及維護:

1、由彙辦單位管理不同權限之人員及帳號等資料。

2、由各主管單位確實檢視本網站各種內容(包括文字內容、圖片、表格及下載附件等),隨時維持資料之正確與合宜,辦理定期更新及即時更新等維護作業。

3、本網站運用及管理涉及個人(包括照片、影音等)資料時,應注意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