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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之入學資格核釋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社(一)字第0940008924B號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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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之入學資格,包括取得「中華民國護照」、「臺灣地區居留證」及「臺灣地區出入許可證」(照片上方分別列印「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證」及「臺灣地區依親居留證及逐次加簽出入境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