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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有關學校辦理外籍教師之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案件之事由及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人(二)字第0930125393C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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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有關學校辦理外籍教師之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案件之事由及程序,應有教師法之適用,但聘僱外國人士之許可及管理規範,並不排除就業服務法之適用。本部歷來函釋與上開作業不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