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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防治入侵紅火蟻專責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臺環字第1010216520號 函
法規體系: 資訊及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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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推動入侵紅火蟻
     防治工作,期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於發現入侵紅火蟻時,防治其蔓
     延,並即時予以撲滅,以維護校園生態環境及學生人身安全,特設本部
     防治入侵紅火蟻專責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以統籌落實各項因應措
     施,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 入侵紅火蟻疫情及災害調查、監測、通報、應變之規劃及督導。
(二) 入侵紅火蟻防治及宣導之規劃、協調、督導。
(三) 督導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加強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宣導及教
       師研習等事項。
(四) 入侵紅火蟻防治資源之規劃與調度。
(五) 其他有關入侵紅火蟻防治相關事項。

三、 本小組由本部主管常務次長為召集人,其他成員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四區輔導團主持人、本部督學室、高教司、技職司、國教司、體育
     司、軍訓處、中部辦公室、環保小組、新聞組等單位代表。

四、 本小組以環保小組為幕僚單位,並由其執行秘書兼任本小組執行秘書,
     協助召集人綜理本小組事務。

五、 本小組以每週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得視災情需要增減開會次數。

六、 本小組會議,於必要時,並得邀請發現入侵紅火蟻情形嚴重之直轄市、
     縣(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或主管司處長出席小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