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增進圖書館館際間之合作關係,以促進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特訂定本要
點
二、服務對象
參加「中華民國科技館際合作組織」及「中華人文社會科學圖書館合作組
織」,並願與本館互惠之會員單位圖書館。
三、申請手續與辦法
1.使用者需透過所屬圖書館填寫「館際合作申請聯」辦理申 請,由借方圖書館
代借代還。
2.親至本館借書者(於本館開放時間內),需持館際合作會員 借書證及館際
合作申請聯(需蓋上所屬圖書館之館合章)辦理借書手續。
四、借閱圖書範圍
僅限入館一個月以後之圖書(參考工具書例外)。
五、借書冊數與期限
1.每人以五冊為限,借期三十天。
2.不提供續借、預約之服務。
六、催還
1.本館如有業務需要時,借方圖書館必須配合催還。
2.使用者畢業或離職時,借方圖書館需協助催還所借圖書。
七、罰則
1.借閱圖書逾期時(郵寄還書時,以郵戳為憑),每冊逾期一日,繳納滯還金
新台幣五元。
2.逾期一個月未歸還,或圖書毀損、遺失者,應於三個月內照市價兩倍賠償或
自行購買原書賠償。
八、借方圖書館如無法協助配合以上事項時,則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九、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