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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年度榮譽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館長核定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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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學校教師充分利用博物館資
    源,改善學校科學教育,促進博物館與學校的合作關係,特訂定「國立自
    然科學博物館年度榮譽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乃在鼓勵學校教師,善用本館的教學資源,提昇科學教育的品質;
    並促進學校與本館的合作,充分發揮本館為科學教育資源中心的功能。


三、凡本館現任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自然科輔導教師」,每年九月三十日
    前得檢具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年度榮譽教師申請表、推薦信兩封及有關資
    料等,郵寄本館科學教育組參加甄選。


四、本館年度榮譽教師以富含科學創意,積極參與並推廣本館教育活動者。甄
    選標準詳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年度榮譽教師評選表。


五、年度榮譽教師甄選方式由本館科學教育組主任擔任召集人,科學教育組業
    務相關研究人員5~7人為評審委員,依據甄選標準每年得評選出1~2位。


六、經評審獲選為年度榮譽教師者,本館將公開頒獎表揚,致贈榮譽教師證書
    及有關獎項,並提供榮譽教師卡供其任教學校師生,於一年內免費入館
    (不含太空劇場、立體劇場)進行參觀教學1000人次。


七、本要點奉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