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鼓勵社會大眾以個人身份辦卡來館參觀,充分利用本館終身學
習資源。
二、對象:須購票之觀眾/限卡友本人使用。
三、期限:自核發日起有效期限一年,其費用及優惠範圍依「國立自然科
學博物館各項門票及相關規定收費標準」附表六辦理。
四、申請:
(一)受理地點:本館綜合服務中心及所屬三園區服務臺。
(二)受理方式:
1、個人:臨櫃辦理。
2、團體:臨館辦理或先電洽。
(三)申請手續:
1、線上填寫申請表。
2、身分認證。
3、現場拍照製卡。
4、繳交卡費(遺失補發工本費100元/張)。
五、使用規定未盡事宜者,以本館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六、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