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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6: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恐龍卡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館秘字第1120004537A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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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鼓勵社會大眾以個人身份辦卡來館參觀,充分利用本館終身學
    習資源。

二、對象:須購票之觀眾/限卡友本人使用。

三、期限:自核發日起有效期限一年,其費用及優惠範圍依「國立自然科
    學博物館各項門票及相關規定收費標準」附表六辦理。

四、申請:
(一)受理地點:本館綜合服務中心及所屬三園區服務臺。
(二)受理方式:
    1、個人:臨櫃辦理。
    2、團體:臨館辦理或先電洽。
(三)申請手續:
    1、線上填寫申請表。
    2、身分認證。
    3、現場拍照製卡。
    4、繳交卡費(遺失補發工本費100元/張)。

五、使用規定未盡事宜者,以本館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六、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