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國內研究生對教科書相關
主題進行深入而有系統之研究,以提升我國教科書學術研究風氣與
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教育部立案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之在學研究生,以教科書
相關研究為學位論文主題,且該論文未獲其他單位或機構獎補
助者。
三、獎助方式:
(一) 獎助名額及金額:
1、獎助名額: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2名、碩士班研究生10名為原
則;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2、獎助金額:博士班研究生每名新臺幣12萬元;碩士班研究生每
名新臺幣6萬元。
(二) 獎助金分2次撥付。第1次於通過本院評選並簽約後撥付百分之五十;
第2次於繳交論文通過證明文件暨論文後撥付百分之五十。
四、申請方式:
(一) 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者須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表乙份,並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所長)簽章(申請表格
式詳如本要點附件一)。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學生證須已蓋有該學期註
冊章並經所屬系所於影本蓋章證明)。
3、研究計畫書1式10份。
4、研究計畫書電子檔光碟1份。
(三) 研究計畫書格式與內容等相關規定如下:
1、採A4尺寸直式橫書,雙面印製並裝訂成冊。
2、封面字體採標楷體24號字型,內文採12號字型為原則。
3、封面及內文不得出現所屬學校、系所、指導教授及研究生之姓
名。
4、內文字數以2萬字為上限(不含目錄、參考書目、摘要及附
錄),內容應包括計畫摘要、關鍵詞、研究動機與目的、研
究方法與步驟、文獻探討、預期成果、論文完成期程、參考書
目等,各章節之名稱得視論文性質自行調整。
五、評選方式及時間:
(一) 由本院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就研究計畫書內容進行評選。
(二) 評選原則
1、 研究主題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2、 研究方法與步驟
3、 文獻探討
4、 預期成果
(三) 本院於每年6月30日前將評選結果以書面通知各申請者,並於本院
網站公告。
六、權利及義務:
(一) 通過評選者應於接獲通知後30日內與本院簽訂獎助契約,逾期視
同放棄(契約樣式詳如本要點附件二)。
(二) 獲獎助者須保證其所附文件確無造假且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
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且未取得其
他單位或機構之獎補助,否則本院有權取消獎助資格,並追繳所
有已撥付之獎助金。
(三) 獲獎助者若於簽約後更動論文題目或計畫,應書面徵得本院同意
,否則本院得取消獎助資格,並追繳所有已撥付之獎助金。
(四) 論文應於簽訂獎助契約後1年內完成,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應至
遲於期限屆滿日前90日內,以書面向本院提出延期之申請,經本
院書面同意後,得延長1年。
(五) 接受獎助之論文應於首頁註明:「本論文獲國家教育研究院博
(碩)士論文研究獎助」等字樣,並於前項期限屆滿日起60日內
檢送論文紙本5冊、電子檔完整版暨精要版各1份予本院存查。
(六) 獲獎助者應同意無償授與本院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
列、展示、傳輸其論文著作全部內容之權利。
(七) 獲獎助者應出席本院學術研討會,發表其受獎助論文。
(八) 其他權利與義務另以契約定之。
七、本要點經院務會報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