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出版品指導會運作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1091800803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出版品指導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統籌出版各項事
  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訂定本院出版方針政策。
(二)審查年度出版計畫及出版內容。
(三)督導各出版品之編務與發行事項。
(四)其他有關本院各項出版事宜。
三、本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本院院長兼任;置副召集人二人,由本院副院
  長兼任;置委員十三至十九人,由主任秘書、簡任秘書、各單位主管
  及任務編組主管組成,必要時得聘院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協助諮詢;
  指導會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四、召集人、副召集人、委員均為無給職。
五、
本會原則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審查本院出版品執行進度及相關事
        宜,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並應有二分之一以
        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召集人因故無法主
        持會議時,應指定副召集人一人代理,無指定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六、本會召開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院外學者專家諮詢或相關人員列席報
  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