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掌握與因應一百零三年國中教育會考、適性入學各項考試、招生作業期間緊急、重大或風險(失誤、爭議)事件及資訊之處理,使試務及招生作業順利進行,特設一百零三年適性入學作業應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 試務:指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測驗等作業。
(二) 招生作業:指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免試入學、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及其他入學方式等作業。
(三) 重要日程:指國中教育會考(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七日至十八日)、特色招生考試(一百零三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三日)、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開放查詢及寄發通知 (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至六日)、免試入學分發(一百零三年六月十六日至二十日、八月十日至十四日)及特色招生考試分發(一百零三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四日)等期間。
三、本中心運作期間: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至八月三十日止。
四、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強化試務與招生作業辦理單位之縱向指揮督導、橫向協調聯繫等事宜,並執行各項應變措施。
(二)控管試務與招生各項作業辦理情形,即時辨識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進行決策因應及應變措施,並通報相關單位應變處理。
(三)掌握各考區及就學區(以下統稱各區)適性入學報名分發作業系統風險,完成應變人力、物力與資源等統籌調度及協助。
(四)蒐集、評估、處理、彙報試務與招生作業、適性入學報名及分發作業系統風險等重要資訊,並適時辦理新聞發布。
(五)其他與一百零三年適性入學作業相關之事項。
五、 目標:
(一)試務及招生作業之辦理達零失誤、零爭議。
(二)本中心及各區重要資訊發布數據正確、內容一致。
(三)掌握及受理各區之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並協助、督促各區發現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後,於應變機制啟動期間內妥善處理完成。
六、組織架構及成員:本中心置總召集人一人,由本部常務次長兼任之,統籌督導本中心相關任務運作及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副總召集人二人,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署長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專案辦公室(以下簡稱專案辦公室)副召集人兼任之,襄助督導本中心相關任務運作及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執行長一人,由國教署副署長兼任之,推動本中心相關任務運作及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協同執行長二人,分別由本部人員及國教署副署長兼任之,協同執行長推動相關業務。
本中心下設會考應變組、入學應變組及行政支援群,分別由國教署國中小組、高中職組及專案辦公室辦理幕僚作業。
行政支援群下設行政組、新聞組、諮詢組、視導組、資訊組、庶務組,均由專案辦公室擔任行政窗口,並由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以下簡稱資科司)、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以下簡稱學務特教司)、秘書處、法制處、政風處、新聞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新聞組)及國教署等單位擔任協辦單位,共同組成。
組織架構圖、組成成員及職掌,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七、任務分工:會考應變組及入學應變組應依下列規定完成各該運作機制規劃,並執行相關應變作為;行政支援群依下列規定協助及支援會考應變組及入學應變組運作及因應各緊急、重大或風險事項之處理:
(一) 會考應變組:
1、擬訂會考應變組之運作機制(如附件三)。
2、掌控全國及各考區國中教育會考試務作業辦理狀況。
3、國中教育會考突發狀況之協調處理與結果因應。
4、邀請教師進行國中教育會考試題解題,並向媒體說明等事宜。
5、發布國中教育會考相關重要資訊,並適時向媒體說明等事宜。
6、其他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
(二) 入學應變組:
1、擬訂各重要入學管道應變小組運作機制(如附件四)。
2、控管免試入學報名及分發作業。
3、控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試務作業之辦理。
4、督導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試題解題,並向媒體說明等事宜。
5、彙整各區入學管道分發前後統計報表。
6、發布各入學管道相關重要資訊,並適時向媒體說明等事宜。
7、掌握各入學管道報名及分發作業之協調處理與結果因應。
8、其他有關各入學管道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
(三) 行政支援群:
1、擬訂本要點及規劃行政支援群運作機制(如附件五)。
2、規劃本中心作業及管制重要日程。
3、編製一百零三年適性入學管道招生名額及錄取報到管理系統資料流向圖。
4、協調各組之運作及聯繫。
5、協助會考應變組及入學應變組執行應變機制之因應。
6、受理相關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通報,並協助為適當之處理。
7、規劃與彙整試務及招生作業之新聞議題,協助新聞發布、蒐集並追
蹤相關新聞報導。(新聞議題如附件六)
8、提供試務與招生作業規劃、程序適法性等諮詢及釋疑。
9、視導各區試務及招生作業,並適時提供必要之支援。
10、協助適性入學報名及分發作業系統輔導與檢核及系統相關問題之解決與處理。
11、協助處理本中心相關庶務工作。
12、協助考場校園安全通報及考場防止舞弊事宜。
八、 作業內容及地點:
(一)一般期間: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本中心運作期間,各項試務與招生作業掌握及風險因應處理,原則上設於專案辦公室會議室辦理,並視協調性質,得與國教署視訊共商;其重大新聞發布,於本部五樓大禮堂舉行,並適時與闈外辦公室召開視訊會議。
(二)重要日程:本中心成員應自各該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或召集人宣布解除之時間止,於下列運作地點或執行應變工作地點留守:
1、 為辦理解題記者會,國中教育會考及特色招生考試期間,運作地點
設置於本部五樓大禮堂。
2、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開放網路查詢、免試入學分發及特色招生考試分
發期間,於專案辦公室執行應變工作。但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開放網路查詢期間,得視需要改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辦理之。
(三)緊急事件:各項作業期間如遇天然災害、緊急突發事件或經評估具高風險現象發生時,得由總召集人或副總召集人邀集相關組別作緊急應變處理;必要時,並得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具決策代表或各區主委學校參加。
九、 運作模式(架構圖如附件七):
(一) 規劃階段:
1、各區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及各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應成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處理各區及全國申訴及緊急事件;其組成成員,分別由各區與全國試務會會及各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定之。
2、會考應變組、入學應變組應分別與各區之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及各入學管道之主委學校建立通報機制,並督導其建立應變機制。
(二)重要日程前三日:會考應變組與入學應變組應掌握各區辦理進度及各項作業資訊。
(三)重要日程:
1、於首日啟動本中心之運作,期間應即時掌握各項作業辦理過程,針對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即時因應,彙整相關統計資料,並於結束當日公布統計資料或發布新聞。
2、期間發生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各區受理申訴或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後,應立即召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會議,研擬因應策略,並將處理結果彙報全國試務會或各該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全國試務會或各該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研判處理完成後,彙報至會考應變組或入學應變組。
(2)會考應變組或入學應變組受理全國試務會或各該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彙報緊急事件處理結果,涉及全國性議題者,退回全國試務會或各該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應變處理;未涉及全國性議題者,彙報行政支援群。
(3)會考應變組或入學應變組直接受理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並由該二組研判交由全國試務會或各該入學管道之入學委員會應變處理,或由該二組逕行啟動應變機制,應變處理完成後向行政支援群彙報處理結果。
(4)如依本目之(1)至(3)程序處理後仍無法解決者,通報行政支援群簽報本部部次長裁示處理。
(5)會考應變組或入學應變組如有行政支援之需求,提報行政支援群研判需求性質,確認支援需求組別,於應變機制啟動時程內完成協助處理,並回報各組。
(6)行政支援群資訊組受理資訊系統異常情形通報後,應先研判需求性質,分「各區報名及分發作業系統異常」、「應變中心軟硬體設備異常」及「應變中心視訊設備異常」三種情形;其應變處理方式,屬「各區報名及分發作業系統異常」者,立即邀請相關單位召開緊急視訊會議,進行應變處理,屬「應變中心軟硬體設備異常」或「應變中心視訊設備異常」者,由資訊組相關人員至應變中心排除異常問題之應變處理。
(7)行政支援群新聞組每日蒐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新聞輿情(以爭議性負向輿情為主),於每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前以電子郵件通報會考應變組或入學應變組,由各組依輿情內容分送至各權責單位研議因應措施,經各權責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次日中午前彙報初步回應資料回傳至各組。
(8)行政支援群行政組應定期向本部部、次長陳報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相關處理結果。
3、通報方式:
(1)電子郵件通報:心測中心或各區系統產出一般性或即時資料均以電子郵件傳送通報,必要時以壓縮檔加密處理。
(2)傳真通報:全國辦理進度及各項作業資料與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於各該權責單位主管核章後,傳真通報(附件八)。
(四)重要日程結束後一日:行政支援群行政組應記錄緊急、重大或風險事件之處理或蒐集相關輿情(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