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十條所規定之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
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以國內大學與外國大
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且學校有明確管理機制者予以認定屬
上開課程,不受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
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