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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臺教授國部字第一0二0一三一六三四B號有關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56215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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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本部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臺教授國部字第一○二○一三一六三四B號有關『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解釋令」,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