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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法生效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7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院臺教字第1060022216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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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師資培育法」,
除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定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施行外,
其餘條文,定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