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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1070503核釋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一)字第1070053244B號 令
法規體系:
教育通用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核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稱正當理由,涵蓋教育人員如有親自養育雙(多)胞胎子女之需求,縱其配偶未就業,仍得依本款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並不得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