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1070503核釋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一)字第1070053244B號 令
法規體系: 教育通用
法規功能按鈕區

核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所稱正當理由,涵蓋教育人員如有親自養育雙(多)胞胎子女之需求,縱其配偶未就業,仍得依本款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並不得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