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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獎助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及從事博士後研究甄(選)試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三)字第1070197129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立法理由:
1071123立法理由.pdf
圖表附件:
1071123附表.odt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所定獎助甄(選)試,包括公費留學考試、留學獎學金甄試、
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及教育部
與國外學研機構合作設置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甄選。
第 三 條
各項獎助甄(選)試報名費之費額如附表。
第 四 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
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