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發行電子報(以下簡稱本報),
以建立訊息傳播管道及促進業務交流,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報設發行人,由本院首長擔任,對外代表本報。
三、本報設編輯小組,其小組委員由下列人員兼任之:
(一)本院副院長。
(二)本院主任秘書。
(三)本院各單位之單位主管。
(四)其他經本院首長指定之。
四、編輯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院行政副院長兼任。
五、編輯小組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會議由發行人主持,必要時得由
召集人代理。
六、編輯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院外學者專家出席會議,得依規定支給
相關費用。
七、本報每月1日出刊為原則,必要時得依編輯小組會議決議調整出刊頻
率。
八、本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主任擔任本報主編,綜理編輯出版業務。
九、本報主要內容以「研究紀要」、「國際脈動」、「活動報導」、及「
出版新訊」等四類型文稿為原則,必要時得增加其他議題之專欄。
十、本報主編得組工作小組,完成下列事項:
(一)確定當期稿件內容,視需要得受理投稿、邀稿或自行撰稿。
(二)擬刊載文稿之最後修審。
十一、本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負責綜理邀稿、收稿、美編排版及電子報
系統功能之維護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