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精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
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之試務工作及發展素養導向試題,籌劃
政策推動及執行,以整合推動教師資格考試業務,持續研發素養導向
試題,特成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專案辦公室
」 (以下簡稱本專案辦公室) ,並訂定本要點。
二、專案辦公室任務:
(一)擔任教師資格考試政策執行之幕僚單位。
(二)辦理教師資格考試專業性及研究發展業務。
(三)辦理教師資格考試創新性業務規劃及執行工作。
三、專案辦公室組織任務及專案人力配置:
(一)置辦公室主任一名,綜理業務、跨單位協調,由試務行政組或試
題研發組召集人兼任之。
(二)試題研發組:置召集人一名、副召集人至多四名,專業人員若干
名。
1.測驗評量小組:試題品質管控、測驗結果分析。
2.資訊開發小組:系統開發維運、資訊安全管控。
3.綜合業務小組:試題研發作業管考、計畫進度管控、行政庶務
綜整。
(三)試務行政組:置召集人一名、副召集人至多四名,專業人員若干
名。
1.試務研發小組:督導考區、考場試務作業、執行報名審查、閱
卷及闈場作業。
2.資訊開發小組:報名系統建置及維護、資訊安全管控。
3.綜合業務小組:綜整試務行政庶務工作。
4.全國試務緊急應變中心:考試期間設置,突發狀況應變及處置。
(四)諮詢委員小組:為辦理教師資格考試各項專業性業務,設置相關
諮詢小組,由專案辦公室授權試題研發組及試務行政組就委員專
業及過往相關業務遴選後辦理聘任作業並報部備查。
1.試務行政:啄木鳥小組、報名資格疑義審查小組、特殊應考服
務審議小組、考試違規暨申訴案件處理小組、電腦資訊指導小
組。
2.試題研發:試題疑義處理小組、重大教育議題審查小組、電腦
資訊指導小組。
四、各考科審題小組召集人、審題委員、命題委員、組題委員及閱卷委員
:由本部擇定聘任;審題、命題、組題及閱卷等事務作業本部授權本
專案辦公室辦理。
五、本專案辦公室規劃之教師資格考試政策性、創新性業務,經提送本部
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決議後執行。
六、本專案辦公室所需經費,由本部相關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