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制表
|
職稱
|
官等
|
職等
|
員額
|
備考
|
署長
|
簡任
|
第十三職等至
第十四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副署長
|
簡任
|
第十二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主任秘書
|
簡任
|
第十一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組長
|
簡任
|
第十一職等
|
三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副組長
|
簡任
|
第十職等
|
三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專門委員
|
薦任至
簡任
|
第九職等至
第十職等
|
二
|
|
主任
|
|
|
(一)
|
由專門委員兼任。
|
科長
|
薦任
|
第九職等
|
十一
|
|
視察
|
薦任
|
第八職等至
第九職等
|
五
|
內二人出缺後改置為科員。
|
專員
|
薦任
|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
四
|
|
科員
|
委任或
薦任
|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
十五
|
內二人俟視察出缺後改置。
|
助理員
|
委任
|
第四職等至
第五職等
|
三
|
|
書記
|
委任
|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
一
|
|
人事室
|
主任
|
薦任
|
第九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專員
|
薦任
|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
一
|
|
政風室
|
主任
|
薦任
|
第九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書記
|
委任
|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
一
|
|
主計室
|
主任
|
薦任
|
第九職等
|
一
|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
專員
|
薦任
|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
一
|
|
科員
|
委任或
薦任
|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
一
|
|
合 計
|
五十七
(一)
|
|
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