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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恐龍卡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一、宗旨:鼓勵社會大眾充分利用本館終身學習功能,提供數位學習資源及個人化
    加值應用之數位服務,以提升國民自然科學教育之知能。

二、對象:申請者個人。

三、恐龍卡種類、卡費及有效期限:

  (一) 1年卡:200元。

  (二) 2年卡:360元。

  20人以上團體同時辦理9折優待。

  有效期限自核發當日起算。

四、申請:

  (一) 申請地點:本館綜合服務中心(生命科學廳1樓,電話:04-23226940分
       機283)。

  (二)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

  (三) 申請手續:

       1、填寫個人資料及簽署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於本館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後至本館臨櫃辦理。

(2) 臨櫃書面填寫。

     2、出示證件:

  申請人出示具身分證字號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戶口名簿等);外籍
人士出示護照或居留證。

     3、繳交卡費。

     4、拍攝申請人照片及存檔。

     5、製卡及開啟作業。

     6、申請人領卡即可使用。

五、使用規定

  (一) 購票及進入本館展示場、植物園溫室、太空劇場、立體劇場享受優惠或參加
       教育活動時,請出示本恐龍卡。

  (二) 恐龍卡限本人使用;轉借他人,本館得留置卡片。

  (三) 遺失補發工本費100元/張。

  (四) 持卡者若資料異動,請通知本館綜合服務中心(04-23226940分機283)更正。

六、使用優惠

  (一) 參觀本館展示場及植物園溫室免門票(收費特展除外)。

  (二) 購票優惠:

  太空劇場、立體劇場及自然科學教育園區管理中心(921地震教育園區、鳳凰谷鳥
園生態園區、車籠埔斷層保存園區)及收費特展購票得享優惠,以實際公告為準。

  (三) 本館餐廳、賣店消費得享優惠,以實際公告為準。

  (四) 本恐龍卡請於有效期限內使用。

七、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