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1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四)字第1020127647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