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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總(二)字第0970245295號
法規體系: 秘書(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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