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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出租閒置校舍及校地予私人或團體辦理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及學生實習、體驗職場環境等行業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部授教中(二)字第1010522022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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