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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高中高職特殊教育班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1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特教字第0930110930號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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