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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116859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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