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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完成春暉小組輔導期程案件審查及獎勵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060187035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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