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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394 號函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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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三日教育部(89)台軍字笫 89004193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四日教育部(90)台軍字第 90081008 號函修正發
  布第 9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10212615號函
  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學
  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103639 號令,修正發布
  條文第6點,並至中華民國104年09月01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4048 號
   函修正第4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394 號函修正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