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三日教育部(89)台軍字笫 89004193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四日教育部(90)台軍字第 90081008 號函修正發
布第 9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10212615號函
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學
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103639 號令,修正發布
條文第6點,並至中華民國104年09月01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4048 號
函修正第4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394 號函修正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