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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A號 令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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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12172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31890C  號令修正名稱及
  全文。(原名稱: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206664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條、第 4條、第 5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55777C  號令修正發
  布部分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10055851A 號令修正
  發布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