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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35928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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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15083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35928B號令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