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教育部(90)台會(三)字第 90071664
號函核定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日教育部(90)台會(三)字第 90071661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0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教育部台會(三)字第 0920098494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教育部台會(三)字第 0950037942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五年五月五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三日教育部台會(三)第 0960133897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 、8~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六日教育部台會(三)字第 0980021454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二日教育部台會(三)字第 0980210462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6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會(三)字第 0990196452C號
令修正發布第6點、第9點、第13點;第6點、第13點自發布日生效,第9
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020105917B 號
令修正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0702
1797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捐)助及委
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080139
298B 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0801697
27B 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年一月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090190052
B 號令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九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114400160A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112年12月05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124401287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
四點附件一之一、附件一之二、第八點附件一之四、附件一之五,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113年04月08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134400189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四點附件
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17.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134400978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
四點附件一之一、附件一之二、附件一之三、附件二、第八點附件一
之四、附件一之五、附件一之六,並自即日生效
18. 中華民國國114年4月28日教育部臺教會(三)字第 1144400283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
2,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