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十二月八日教育部(51)台參字第 16938 號令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54)台參字第 17473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七月廿一日教育部(61)台參字第 16747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九月十一日教育部(69)台參字第 27671 號令修正
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1)台參字第 41666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原名稱: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減
免學雜費辦法)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9846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20148455A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自103年08月01日施行(原名稱:現役軍人
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減免學費辦法)
8.中華民國104年03月03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40020754B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