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教育部(51)台參字第11767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58)台參字第1113號令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教育部(62)台參字第5260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教育部(70)台參字第4757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條
5.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029304號令
修正發布第2、5、7、13條條文
6.中華民國114年9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4763A號令
廢止「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