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53798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七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8288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91)台參字第 9107837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034831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43639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3、4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205145C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31634C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60027005B
號令修正第3條、第8條之1。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90154342B
號令修正「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2條、第6條、第7條
10.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十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00133118A
號令修正發布
11.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22203070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八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