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4585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四日教育部(87)台參字第 8712463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4 條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教育部台(九一)參字第 9106969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7、12 條條文;增訂第 5-1~5-3 條條文;並刪除第 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44616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213043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2、5-3、12、14 條條文;增訂第 4-1 條條文;並自發
布日施行,但第 4-1 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31115C 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7.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12237C 號令修正第6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103年05月30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030074390B 號令修正
發布第5條條文
9.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030145167B 號令修正發
布第1條、第8條、第11條、第14條、第18條、第20條、第21條;刪除第19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108年02月21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080017369B 號令修
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