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十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4276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九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1741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
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532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233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
條文;並刪除第 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3714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1482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0579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5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91616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26825C 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
第6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12683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20006304C 號令修正發布
部分條文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20046811C 號令修正全文
1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40128907B 號令修正全
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50006004B 號令修正條
文第4條、第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 1060073088B 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1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60083467號函勘誤修正第3條
1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 111220019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