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教育部(90)台高(一)字第 9016329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20173447 號
令修正發布增訂第 6-1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3001188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1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40084511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6-1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80020246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90198651E號
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