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37年1月12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4條。
2.中華民國65年7月3日總統(65)台統(一)義字第2163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34條。
3.中華民國84年1月18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0250號令
修正公布第26條條文。
4.中華民國84年6月29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4340號令
修正公布第4條條文。
5.中華民國84年11月8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8753號令
增訂公布第3-1條條文。
6.中華民國89年2月2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28490號令
修正公布第2、3-1、6條條文。
7.中華民國92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05430號令
修正公布第3-1、4、8、25條條文;增訂第5-1、23-1、
26-1、26-2、27-1、27-2、30-1、30-2條條文。
8.中華民國93年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02911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40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17961號令
修正公布第35、36條條文。
10.中華民國99年9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223421號令
修正公布第26、40條條文。本法中華民國99年8月19日修
正之第26條,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90103085號令
發布定自99年9月3日施行。
11.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41號令
修正公布部分條文。
12.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3231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49條,除第44條自103年8月1日施行外,自公
布日施行。
13.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5111號令
修正公布第11、12條條文;增訂第32-1條條文。
14.中華民國115年9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93371號令
修正公布第44、49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