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學校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24 年 06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一)字第1040046629B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第 8860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九日教育部第 19251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教育部(67)台參字第 26631  號令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九日教育部(73)台參字第 8377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75)台參字第 2267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7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七日教育部(83)台參字第 03137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15、31、4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4065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15554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7、8、31、4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七日教育部(91)台參字第 9106269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118969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1.中華民國104年04月24日臺教技(一)字第 1040046629B 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