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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7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19483B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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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教育部(76)台參字第 3319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70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八日教育部(77)台參字第 1440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3、61、7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教育部(81)台參字第 5924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11、20、25、27、30、51、52、58、61、62、64 條條
  文;並刪除第 6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758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  條之附件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七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01946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04957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7 條;並九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222590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4 條;除第 3、17、19、21、22  條及 18 條第 2  項
  規定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183534C  號令修正
  發布部分條文;除第 8  條第 3  項、第 11 條及第 21 條自九十九年
  八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102年09月1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7647B  號令修正
  發布部分條文;除第 7   條、第 12 條及第 13 條之1,自102年08月01
  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0.中華民國104年03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19483B 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