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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私立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代辦費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四)字第1090082401B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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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四日教育部(90)台技字第 9008344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109年07月01日教育部臺教技(四)字第 1090082401B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