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0812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5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四日教育部(87)台參字第 8701831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6、7 條條文;並刪除第 4、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10147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120568A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施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134212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222671C 號令修正發布第四
條、第六條、第八條條文
7.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93270B號修正;並自一百零
八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