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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四)字第1100069653B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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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教育部(91)臺師(三)字第 9106100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20046562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生效(師資培育
  機構申請補助辦理學術研討會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50008528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生效(原
  名稱:師資培育機構申請辦理學術研討會補助原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60013904C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師資培育之大
  學申請辦理學術研討會補助原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70032557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70243210C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師資培
  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原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80197911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中(三)字第 0990115920C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1000123909C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九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1010129094C 號令
   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108年01月10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210234B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110年01月28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00002621B 號令
   修正發布第三點及第七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10年06月08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00069653B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第三點及
     第七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