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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7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17405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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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8711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068453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11321C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3年11月0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17405B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