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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7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07862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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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8483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15928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8、10、13、15、1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90)台參字第 9007465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049972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040297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099861C  號令修
  正部分條文
7.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50795B號 令 修正部
  分條文
8.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18431A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7條,自103年08月01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校長
  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
9.中華民國107年1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07862B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