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四)字第1020123903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1095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16770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91)參字第 9116506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6  條條文;刪除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一日教育部臺(100)參字第 1000015400 號令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02年8月22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020123903A號 令 修正
  發布(原名稱: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